江南大学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学术交流基金申请流程
作者:科学技术研究院
来源:
时间:2024-11-29
1、教师出境参会前,填写《江南大学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本人签字、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提交至科研院综合处(行政楼A527)。
2、教师参会回国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作大会邀请报告的教师,需提交会议邀请函、报告日程安排、报告时的照片、机票等票据复印件。
2)被境外国际学术会议邀请担任主要组织者(大会主席、程序委员会主席或顾问委员会主席)需提供会议组织者身份证明。
3、 每位教师(科研人员)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