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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无锡市腾飞奖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 时间:2013-03-02

各有关学院:

   2013年度无锡市腾飞奖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在推进东方硅谷建设,加快打造魅力无锡、创新无锡、创业无锡、幸福无锡,推动新兴产业发展高地、先进制造业基地、旅游度假胜地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中心、文化创意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无锡市腾飞奖: 

  (一)荣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国家专利奖金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省专利金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等相关重大奖项,具有重大创新和示范作用,并在产业化过程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 

  (二)在企业转型发展、提升创新能力等工作中有重大突破,为全市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作出突出贡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的;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环境治理与保护、生态系统建设、社会管理等起重要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或者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 

  (四)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创新国际化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经济效益特别显著的; 

  (五)在农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并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 

  (六)下列项目不予受理:

  1、项目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申报主体存在违反国家法律、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

  2、往年申报未获奖项目,但无新突破的;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者申报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的资格及排序等存在争议的;

  4、其他不满足申报范围和条件的。 

  二、申报要求 

  1.凡申报无锡市腾飞奖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请按《无锡市腾飞奖申报书》的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供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足以说明其成绩的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的经济效益(2012年度)由无锡市统计局审查并盖章;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和由所在地区主管环保部门证明并盖章;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由所在地区主管安全部门证明并盖章。 

  3.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完成单位最多两个),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申报,并盖共同完成单位的印章。 

  4.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同时上报与纸质材料同版本的电子档。 

  三、截止日期 

 推荐截止日期:2013423日。有关事宜与科学技术研究院基地建设与成果处陈娇联系,电话 85913621(内线13621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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