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的提交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报告需于2016年1月13日前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基金委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 黄方今 谢正军
联系电话:85913615
重大项目与基金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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